主播艺人等高收入人群,湖北个人工作室办起来,综合税率不到3%
2020-04-03 22:25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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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几年时间,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,网络主播也搭上电商的高速列车获得了较好的发展。我们熟知的像李佳琪,薇娅等主播大咖更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卖货奇迹。当然创造奇迹的背后肯定伴随着高额的利润。有利润必然有税收,面对高额的税收压力应该怎样缓解呢?
个人工作室主要体现在文化传播、影视、主播、设计制作等行业,当然也适用于绝大部分服务行业,最终达到减税降费的目的。
个人工作室即个人独资企业。
入驻湖北税收洼地园区;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种税率分别为:增值税3%(目前是1%);附加税:减半征收,增值税的6%;个人经营所得税:核定征收,核定利润为10%,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,综合税率目前3%左右。
例如某主播目前有400万的收入,相对应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税,按最低税率20%算,400万收入缴纳税款80万左右。如果在税收洼地注册一家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,用工作室来进行业务资金往来,400万的收入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:
增值税:400万/1.03*1%=3.88万(小规模增值税疫情期间按照1%征收)
附加税:3.88万*6%=0.23万(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)
个人经营所得税:400万*10%*30%-40500=7.95万(个税核定利润为10%)
合计纳税 12.06万,跟前面80万的税款比起来,就一目了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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